轉自
斜風細雨茫人(目前已經把網誌關掉)既然要寫,怕什麼還關掉?!腦子真的有問題




近日搭乘台鐵,也就是火車。

在快上車前發現,樑柱上有貼張粉紅色的紙,上頭寫著:女性專用車廂。
但,然後咧?
列車來了,不都男女混搭?
管理,在哪裡呢?

男女不拘的上車,這是現實!
而,更好玩的是,有兩三個女性,因為這節車廂上車的人多了些,
所以自然的離開「女性專用車廂」 ,到別的車廂搭乘!
 
如果,台鐵以為那幾近微小,加上時日過久,有些破爛的紙, 
能喚起乘客的道德意識,無須另作管理、宣導的話,那未免大錯特錯囉!

因為,普遍上所有人的道德意識都這麼高的話,壓根不會有性侵案這樣的前例!
問題就在於,是真的想啊!
別人怎麼想我不敢確定,但單就我自己而言,
還是想發生性行為的啦!
就算明知對方不情願,
但只要稍有機會,
笨蛋才會輕輕放過!

所以,性侵明知不對、不妥、不該,
還是沒能杜絕!

說穿了,這也是生理反應,有信仰的,就去怪滿天神佛;沒信仰的就怨恨自己怎麼這麼廢、如此無力而差勁!
現實是,自己比加害人強的話,壓根不用擔心加害人的冒犯!

討論一個同類型的問題,癡漢!
癡漢通常在大眾交通工具上出沒,當然,不能排除公共場合!
衝著受害人(通常是女性)不敢聲張,從屁股開始摸起,如明白受害只是私下反抗或著移位對抗,
那就,極盡下手之能事,大飽手足之慾!
不過,後來的癡漢(還有演進史咧),只是觸感不能滿足其乖張的性格,
從屁股到胸部,從胸部至下體,並努力褪去內衣褲,然後性侵!
也有種是強迫對方為自己口交。

當然,主要議論並不是陳述作案的細節過程,而是,在這漫長的過程中,
不可能,完全沒人看見、發覺!
而就算有人發現了這等情形,不是走開去,就是死盯著瞧!
為何?
因為當事人是受害者,連受害者從被猥褻以至被性侵都可以接受到不作聲!
旁人有什麼資格干預?
又,從小接受到一個很古怪的觀念,人人自掃門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!
且,不要做「抓耙仔」!所以就算眼前發生這樣離奇事件,我們也可以閉口不言!

結論,社會正義是淪喪的。
另外,好家在我不是女性~
哼哼!女性就活該倒楣啊!被性侵,自找的~

poor guy

社會不是你在掌握的,地球怎麼運作你也無法管控,

可憐之人只會怨恨,你永遠不懂什麼是愛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